在离婚后,如果没有房子可以用来落户口,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租赁房屋:可以选择租赁一套房屋,然后通过租赁合同等材料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口;
2、暂住证:如果暂时没有固定的住所,可以申请暂住证。暂住证是指在城市内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的常住人口,可以持暂住证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口;
3、借住亲友家:如果有亲友在该城市内有房屋,可以向亲友借住,并通过该亲友的房屋证明等材料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口。
如果离婚后没有房子可以用来落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以证明真实身份;
2、离婚证:需要提供离婚证明,以证明已经与前配偶离婚;
3、住房证明:需要提供住房证明,例如租赁合同、房屋证明等材料,以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4、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当地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例如社保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等。
综上所述,在申请落户口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房屋证明等,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或者社区居委会等机构咨询。同时,需要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