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和性质不同,是法律监督机关和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而则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与上级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之间的领导关系。2、两者的职能不同;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和强制执行的职责,是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与的主要联系是有权依法监督的审判过程,并对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在刑事公诉案件中,和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监督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监督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