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马扎梁榆横电厂
工程名称:#2 主厂房
二、工程劳务承包内容及范围:
承包内容:清理基层、内墙涂料、脚手架搭拆、清理现场等。
三、承包方式及工程结算:包工包料
结算价格:乙方包工包料(不包面漆),内墙涂料 27 元/平方米,搭拆钢管架每平方米扣除4元,不包含脚手架。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合理的工程进度要求组织施工。
五、工程质量:
1、使所承包的工程符合施工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合格要求,每道工序搭接必须通过甲方技术人员或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后出现起皮、空鼓等现象应立即主动无条件返工、处理。
2、施工工序要求:
(1)基层腻子必须最少不得少于二遍,腻子层必须平整、坚实、牢固、不起皮;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
(2)墙面在涂刷面漆前必须涂刷一遍底漆。
(3)涂料面层必须按甲方提出的正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涂料的涂刷必须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颜色必须均匀一致。涂刷面漆时,等第一道面干燥后,方可施工第二道面漆。
(4)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程序。
基层处理、找平——墙面、顶棚刮腻子——打磨平整、保养——涂刷封闭底漆——第一遍罩面涂料——第二遍罩面涂料。按打下的样板施工,按样板交工。
六、工程价款支付:
甲方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结算款的余款。
七、双方义务:
(一)甲方负责:
1、施工所需的水电引入施工现场。
2、负责现场技术交底及质量跟踪检查,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乙方负责:
1、新进场人员必须按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按甲方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技术要求施工。
3、按甲方的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人为的质量、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服从甲方领导和指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制度。
八、违约责任:
1、若不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时间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3‰进行罚款。
2、乙方若地场地内打架、偷盗、,以上根据情节轻重,有其一者罚款50-200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工程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民事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已施工完毕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若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罚款(100-10000元)。
5、若甲方无故损坏乙方的材料或成品,照价赔偿。
6、本工程完工后交验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损失。
九、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以及人身安全工作。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将施工队人员名单提供给项目部备案,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保护,操作层外架必须铺脚手板,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的正确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酒后施工,施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土建方工地的`各项规定、规范。不按上述要求遵守的,由此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及厂内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领导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必须在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自己麻痹、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竣工验收清算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黎红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临江市鑫元水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村民饮用水困难,经村三委会及移民项目管理小组研究决定,新建蓄水池一座。建设地点:黎红村四社四岗,为确保该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修建蓄水池一座,其规格为:4×10×2.5米,饮用水蓄水池一个。
二、该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包括场地开挖及平整)。所需施工机械设备及全部周转材料由乙方自备,甲方不负责任何机具与设备。
三、蓄水池结构钢筋混凝土,要求横平竖直、满浆满灌,内外围均用砂浆内外抿糊,且内外光滑不渗水。饮水用蓄水池顶部要求用盖板封严。
四、工程总造价为:72300元(大写柒万贰仟三百元整),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施工时间为:20xx年7月12日至20xx年8月30日。(除特殊情况外)。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和施工技术要求及程序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负责交工后的保修。
七、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概由乙方自负。
八、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签盖)
乙方签字:(签盖)
20xx年月 日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 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
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5%,即 元。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12 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XX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___(签字) 乙方:东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
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XX市_____镇_____路_____
电话: 电话:0769-8____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业委会要求中标工程量清单中除消防设备更换由乙方自行进行施工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按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内容为:生活用水改造、下水道改造、景观灯改造、绿化改造、监控改造、电动门及楼宇对讲改造、保安室、宣传栏、电梯维修开通及图纸中所示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第三条承包方式(一)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包。
(二)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采用
2、工程量以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工程量按实际竣工工程量决算,单价执行报价书中单价。
(三)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6)工程报价单
第四条工期:按照中标合同书所罗列一致。
工期自甲方(或业主)提供符合施工条件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为部门组织验收的意见为准。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行整改到再次验收合格为止,在这其中甲方不承担任费用和责任,如果因此被扣除工程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相应扣除,(扣除金额中包含税费等一并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任何意见并且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自行整改,整改的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验收的依据和标准: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有关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为准;
第六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元(小写:450000.00元),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工程由于是包干总价的'模式,所以不会进行工程增补。
(二)付款方式
根据主管部门付款方式进行,工程款到账后3个工作日之内按比例支付款项,乙方出据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业主委员会盖章的收款收据,并注明工程款项及内容。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或业主)责任
8.1甲方(或业主)在开工前提供乙方施工图壹份,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单位与乙方的工序关系,保证乙方的施工作业面。
8.3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合同期间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只有项目负责人书面签发指令和确认的签证才为有效。
二、乙方责任
8.2.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提供给甲方(或业主)审查,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主要进场材料应通知甲方(或业主)检验及随机抽检。
8.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定位、放线正确无误,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做好各工种、工序交接。
8.2.3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或业主)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8.2.4在乙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5按甲方(或业主)要求和安装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或业主)并须得到甲方(或业主)书面同意。
8.2.6按甲方要求自行完成工程竣工图/竣工文件及验收文件,其中包括提供设备及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等等。
第违约责任
1、甲方(或业主)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的(含分期预验收),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或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竣工验收:采取分期完工预验收,全部完工终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或业主)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或业主)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或业主)验收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
(二)工程地点:江西洪城水业都昌分公司西侧
(三)工程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工程价款:本工程投资额约 元人民币。
(五)承办方式:乙方对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第二条 合同工程
(一)开工日期:20xx 年5 月 26日
(二)竣工日期:20xx年 11 月26日
(三)合同工程总日历天数180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依据
1. 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xx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甲方予以决算:
A.工程通过城建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无任何质量问题。
B.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均为国家合格产品,无任何假冒伪劣产品用于本工程,无偷工减料行为。能严把施工质量关,所有施工的过程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C.乙方交纳清了所有应该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建设税金、城建部门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等)。
2.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价格、变更签证价格编制好工程决算书,送交甲方审核。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在施工中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二)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验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具体质量要求如下: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全部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乙方采购材料及要求
1.应事先通知甲方,请甲方看样,留滞样品,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严禁将不合格材料运至工地或用于本工程。
(二)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部门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六)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安装井然有序,施工现场无淤泥、积水、生活场所干净整洁、建筑施工要求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甲乙双方要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场地平整、通水电工作,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办理建设许可证及需甲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协商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7.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8.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基础、主体、竣工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办理施工许可证及需乙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2.负责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并承担费用。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开工后应提供计划、进度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季工程计划》、《月工程计划》在当季或当月末提供下季或下月计划《季工程进度》、《月工程进度》在下季或下月前3天内呈报至甲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程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6.无条件接受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7.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现场以外的水、电管线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9.项目承包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3天以上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检验通知后在24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5.自行解决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并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服从业主内部治安、物业等相关管理,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7.自行承担乙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起直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预算内补贴资金到位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罚3000元,限额为10万元。
2.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10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责任,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有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进行处罚。
2.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和有关规定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代乙方优先支付本工程违反国家和有关规定拖欠的民工工资。
3.工程竣工后,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条款执行。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撤离所有在建设单位基础上的临时设施,同时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承担每天500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附则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第十三条
1.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与本工程签定的其它相关协议、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书双方约定正副本份数: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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