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同意保全出具的法律文书是《民事裁定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
第二十五条 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