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租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租金的就可以扣除押金。在租赁期内,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的,应当修理或者赔偿出租人。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不履行修理或者赔偿义务的,出租人有权扣除定金,但扣除的金额应当与修理后的物品数额相等。押金不足以支付的,出租人应当再次向承租人索赔。